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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意见的公示
现将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意见公示如下:
经核查,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遵守建设项目“环境影响评价”和“三同时”制度,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;已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,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;2004年至今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环保行政处罚。
公示期间,我局接受公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、核实和处理。
公示日期2008年3月6日至8日。
公示电话:87115820
福州市环境保护局
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